岗位职责:
1、领导美容皮肤科完成机构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,树立优质的医疗服务品牌,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
2、落实科室医疗制度,医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。不断规范皮肤美容科医疗行为,改造,修正医疗服务程序。提高工作效率。对医院医疗安全、效果负责;
3、主抓和检查有关诊断、治疗、院感等情况。定期分析医疗指标完成情况。纠正医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偏差。不断提高医疗质量;
4、按卫生法规及机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的注册、检审等工作;
5、协调皮肤美容科和其他各科室关系,组织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。开展新技术、新疗法、进行科研工作,做好资料积累,及时总结工作经验。
任职资格:
1、具有医疗专业专科以上知识,中级以上职称,有职业医生资格证书,形象好,气质佳。年龄在50岁以下;
2、3年以上美容皮肤科医师工作经验,能够操作市场常见的激光仪器设备,能够进行微整形注射;
3、受过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相关培训及整形美容知识培训,受过美容心理学及消费心理学等相关培训;
4、具有出色的领导管理才能,敏锐的洞察能力和判断能力;